昆明實施停車15分鐘內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新標準
發布日期: 2021-07-13 12:31:26 來源: 春城晚報

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昆明市交通運輸局、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印發的《關于主城區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試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顯示,在主城區試點道路車輛臨時停車15分鐘內,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等新標準。

一類區域8點—20點4元/半小時

試點區域為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呈貢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空港經濟區位于主城建成區內區域。

臨時停車泊位分為收費泊位、出租車泊位、專用泊位三類。

具體來說,收費泊位的車輛,在白天時段(8點—20點)按2017年施行的《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執行,即一類區域4元/半小時、二類區域2.5元/半小時、三類區域2元/半小時;夜間時段(20點—次日8點)的收費標準為:一類區域5元/小時、封頂收費10元/次;二類區域4元/小時,封頂收費8元/次;三類區域3元/小時,封頂收費5元/次。

值得注意的是,停車時間橫跨兩個時段的,按兩個時段標準分別收費,不足一個計費單位的按一個計費單位收費。換句話說,20點將車輛停到泊位上,次日9點取車,以一類區標準,其計費為:夜間10元/次+白天5元/小時的收費標準。但是,連續停放超過24小時的,超出部分按上述規定重新計時收費。

不過,在收費泊位臨時停車15分鐘內(含15分鐘)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新能源汽車免收每天一次且不超過2小時(含2小時)的機動車停放服務費。臨時停車超過上述免費時長后,開始計費。同時,巡游出租車進入出租車泊位,臨時停車30分鐘內(含30分鐘)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超過30分鐘后按《辦法》執行。

經營單位應在顯著位置設公示牌明碼標價

需要提醒的是,《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公示30日,公示期滿后開始試點,期限6個月。試點期滿后收費標準另行發文確定。換句話說,《通知》內容從2021年8月5日起開始試點,至2022年2月試點期滿。

此番試點,是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昆明現場辦公會關于實施“城市交通暢通工程”部署要求,規范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管理的一次實踐行動。因此,《通知》要求,停車收費服務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經營單位應在停車泊位顯著位置設置公示牌,標明收費定價形式、經營單位名稱、收費標準、計費辦法等,接受社會監督。嚴禁只收費不服務。試點期間,按《通知》內容執行。試點范圍以外的按《辦法》執行。

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向市發展改革委反饋關于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相關的意見和建議。

據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一類區域

(一)人民路、西昌路、金碧路、拓東路、白塔路圍合區域

(二)春城路、環城南路、南壩路、二環南路圍合區域

收費標準

白天時段(8點—20點)4元/半小時

夜間時段(20點—次日8點)5元/小時

封頂收費10元/次

二類區域

(一)二環路內除一類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

(二)昆曲高速、北辰大道、盤江路、二環北路圍合區域

(三)民航路、二環南路、春城路、日新路圍合區域

收費標準

白天時段(8點—20點)2.5元/半小時

夜間時段(20點—次日8點)4元/小時

封頂收費8元/次

三類區域

除上述兩類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

收費標準

白天時段(8點—20點)2元/半小時

夜間時段(20點—次日8點)3元/小時

封頂收費5元/次

試點4個新亮點

1車輛臨時停15分鐘內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2夜間停車超過2小時按10元/次封頂收費;

3巡游出租車進入出租車泊位臨時停車30分鐘內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4符合專用泊位停放管理規定的車輛,進入專用泊位停車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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