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女子遇詐騙平臺投資2萬元 閨蜜神操作讓她“獲利”千元
發布日期: 2022-11-03 08:59:11 來源: 華龍網-重慶晨報

重慶市民陳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好事”——她在某平臺投資了2萬元,幾天就得到了1000多元的收益。她將此事分享給了閨蜜王女士,還約王女士一起再投10萬元。

王女士剛好看到了沙坪壩警方有關投資詐騙的反詐宣傳,因此懷疑閨蜜遇到了電信網絡詐騙,馬上報警求助。經過沙坪壩區公安分局刑警支隊、沙坪壩區公安分局反詐中心和聯芳派出所的接力勸阻,陳女士不僅避免了上當受騙,還獲得了1000元“投資收益”。

昨日,記者采訪了沙坪壩區公安分局刑警支隊的李警官,他是第一個接到求助電話的民警。據他回憶:“10月中旬,當時我在外地辦案,接到了王女士的電話。王女士是之前我經手的一個小糾紛案件的當事人,她懷疑閨蜜陳女士遇到了投資詐騙。”

根據王女士描述,李警官初步判斷陳女士遭遇了投資類詐騙,于是一方面請王女士勸阻陳女士,不要繼續投資;另一方面與沙坪壩區反詐中心的許警官進行了溝通。

許警官立即撥打了陳女士電話,表明了身份后要求陳女士停止打款,卸載投資平臺軟件,并告知了投資類詐騙的典型套路和嚴重后果。

為確保陳女士資金安全,許警官還聯系了聯芳派出所,民警辛警官和孫警官上門勸阻。孫警官表示:“我們到陳女士家中時,她已提前卸載了軟件,并保證不會再投資了。”

孫警官詢問陳女士所投資金是否追回時,得知她不僅取回了2萬元本金,還獲得了1000多元“投資收益”,陳女士對閨蜜的幫助表達了感激。

陳女士從投資性詐騙中收益了1000多元,這是否違法?重慶市律協刑民交叉專業委員會委員、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公典律師進行了解讀:“陳女士作為遭遇投資性詐騙的當事人,其屬于正常投資行為,獲得的收益是不違法的,不應被沒收。”

不過經常偵辦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李警官提醒:“投資類詐騙一般會采取放小魚釣大魚的套路,前期受害人的第一筆投資都不大,他們會讓受害人可以正常提現,等到你追加投資就會血本無歸了,所以大家千萬不能有僥幸心理。發現自己被騙,請第一時間報警;如發現身邊人被騙,也可報警求助。”(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 趙映驥)

標簽: 重慶一女子 遇詐騙平臺 投資2萬元 電信網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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