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交警開展低速電動車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動 時間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發布日期: 2020-07-27 14:42:00 來源: 閃電新聞

為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自2019年11月1日,威海交警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低速電動車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動,整治時間截至2022年12月31日。

記者了解到,此次將對市縣建成區,逐步向鄉鎮延伸區域內行駛速度低、續航里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低,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進行重點整治。重點違法行為主要包括闖禁行、逆向行駛、亂停亂放、違法載人、無牌無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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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電動車時的注意事項

一、上路行駛請走非機動車道,未設非隔離路段請靠右行駛;

二、駕乘人員請佩戴安全頭盔,車輛尾部配備夜間反光標志;

三、不闖紅燈、不逆行、不隨意橫穿、不突然變道;

四、不違規載人(僅可負載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兒童);

五、過路口請下車推行,走人行橫道,注意禮讓行人、避讓機動車;

六、限行時段、路段,不得行駛;

七、遵守交通標志指示,服從管理人員指揮。

記者 肖夢凡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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